印刷图书增值税税率?(增值税)
根据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[2005]165号)第十二条,印刷企业自己购买纸张,接受出版单位委托,印刷报纸书刊等印刷品的征税问题的规定,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,自行购买纸张,印刷有统一刊号(CN)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、报纸和杂志,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。
根据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)的规定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(以下称纳税人)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,原适用16%税率的,税率调整为13%;原适用10%税率的,税率调整为9%。

企业的广宣费扣除基数问题?(企业所得税)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函[2009]202号)规定:一、关于销售(营业)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、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,其销售(营业)收入额应包括《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(营业)收入额。

雇主责任险的税前扣除?(企业所得税)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规定,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、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,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,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。
因此,不建议购买的雇主责任险计入福利费当中,而是计入管理费用科目,可以不受福利费税前扣除比例的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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